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青岛西海岸经济新区,由交通部于1975年建校,现由山东省教育厅主管,山东港口集团主办,是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现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山东省高职示范院校、山东省优质院校和青岛市品牌院校。
为落实“人才强港”、“人才强校”战略,现面向2021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含未就业的2020届大学毕业生)招聘优秀人才。
一、应聘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德才兼备,品学兼优,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高的英语水平;
3、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综合表现突出;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资格条件
1、2021年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部分岗位须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择业期内尚未初次就业的2020届毕业生可按照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名。应聘人员应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时间应在7月30日前。
2、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137所国内知名高校和2021年QS排名前200高校及部分专业对口院校优先。
3、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4年10月9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1年10月9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7年10月9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以及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共计划招聘16人。具体岗位、招聘数量和要求如下。
需求岗位 |
数量 |
岗位 |
学历层次 |
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 |
教师 |
1 |
专业技术人员 |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 |
体育 |
|
教师 |
2 |
专业技术人员 |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 |
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汉语言文学、中国古代、现当代文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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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
1 |
专业技术人员 |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 |
英语教育、英语翻译、英语语言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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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
1 |
专业技术人员 |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 |
新能源汽车技术、智能汽车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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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
1 |
专业技术人员 |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 |
机械、智能控制专业 |
|
教师 |
1 |
专业技术人员 |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 |
船舶电气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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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
2 |
专业技术人员 |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 |
能承担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及网络安全技术相关大赛指导任务或上学期间具有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参赛经验者优先。 |
教师 |
1 |
专业技术人员 |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 |
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机械电子工程专业 |
能承担工业机器人大赛指导任务或上学期间具有工业机器人参赛经验者优先。 |
辅导员 |
4 |
专业技术人员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理学、工学、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艺术学、管理学等专业 |
担任校、院系主要学生干部。年龄28周岁及以下,在岗位聘用期间能按要求入住学生公寓。 |
行政管理 |
2 |
经营管理人员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工程管理、项目管理、信息管理专业 |
三、招聘工作流程
(一)投递简历。有求职意向且符合招聘资格条件人员可通过招聘网站,网上简历投递时间截止12月15日。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唯一简历投递网址:
https://special.zhaopin.com/2020/hb/sdsg101317
线下招聘活动安排详见简历投递网址和部分高校校园网。
(二)资格审核。依据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包括应聘信息初审和测试现场审核。审核合格人员名单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
(三)组织测试。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笔试(根据需要组织)和面试,按照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笔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试用。统一组织拟录用人员体检,体检合格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3-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四、注意事项
(一)对择业期内尚未初次就业的2020届毕业生认定,以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未缴纳过社保),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并且本人作出书面承诺。
(二)网上报名人员需按照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完成简历投递和报名应聘工作。应聘者应对个人信息和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面试、录用等相关信息将通过短信、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不符合条件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被录用人员与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照入职工作单位薪酬制度执行,缴纳“五险一金”和企业年金、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五)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有权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并对整个招聘活动有最终解释权。
(六)联系电话:0532-81735686